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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灾区学生就读广东 学费住宿费免三年

2008.06.12

  记者今天(12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从2008年秋季起至2011年的3年里,广东将对就读我省的四川省都江堰市、汶川、北川等40个重灾的市、县、区学生提供帮助,凭受灾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一律免除学费和住宿费。

  据介绍,免费的学校包括我省各类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凡属40个重灾的市、县、区学生,一律可以享受优惠。另外,各学校要积极组织灾区学生参加勤工助学,适当提高勤工助学标准,帮助学生解决日常生活费用。

  作者: 记者 貌信玲 通讯员 高诒茜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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