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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小区公共部位停车收费 |
2008.01.20 |
利用小区公共位置停车收费,物价部门的态度模棱两可。省人大代表建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据介绍,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大部分居住小区停车配套不够完善,停车位严重紧缺,大部分居住小区利用公共部分(道路,空地)停车, 缓解停车难问题。但对居住区利用公共位置停放服务收费,物价部门态度模棱两可。这样,没有停车许可就不能收费,收了费也是不合法。 人大代表建议,强化政府职能管理职责,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利用社会占道停车位的办法,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同时,利用小区内公共部位停车收费,既给物业公司一个收费许可,既能合理利用小区资源,体现物业公司劳有所得,业主给的合理。(记者 朱小勇 张玉琴 薛冰 黄超) 来源: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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