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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1月24日选举省长副省长 实行差额选举

2008.01.18

  (记者文远竹、刘旦、任珊珊、赖伟行、刘文亮、潘勤毅)昨日上午,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根据《办法》,本次会议选举任务如下: 选举广东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0名。其中中央提名10名、广东150名。总名额中应选壮族1人、瑶族1人,妇女不少于36人,归侨5人,农民工1人。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79名,本次会议选举6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委员55人。选举省长1人、副省长7人。选举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根据昨天上午主席团会议通过的会议日程,1月21日下午,大会将选举产生广东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月24日下午,大会将选举产生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广东省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实行差额选举

  又讯 (记者文远竹、刘旦、任珊珊、赖伟行、刘文亮、潘勤毅)昨天上午通过的《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对新一届广东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广东“一府两院”领导人员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程序作了详细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两次全体会议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必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进行。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投票。

  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可以是省人大代表,也不限于省人大代表。省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把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实行差额选举。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省长、副省长,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可以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也可以是其他选民。

  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和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由会议主席团依法各提名1人进行选举。

  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7名(含差额1名)、委员的正式候选人61名(含差额6名),副省长的正式候选人8名(含差额1名),均进行差额选举。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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