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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要敢叫板新加坡:城管赴新考察寻找不足

2007.12.29

  深圳特有的活力和开放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员,不同层次人员的聚集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不少难题。记者黄宇摄

  昨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中)在参加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广州、深圳组讨论时强调,广州、深圳要赶超世界一流城市。南方日报记者陈健聪曾强摄

  ■编者按

  深圳将来能牛的,就是跟新加坡叫板。12月26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分组会议上,给深圳发展提出新要求。

  巧合的是,今年8月底至10月,深圳市政府组织了10个专项考察组共140名成员,分批赴新加坡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规模“跨海取经”。

  此次学习,学到了什么,效果如何?今天,本报继续推出《深圳突围》系列三《再造深圳》之城市管理篇。

  随地吐痰罚款5000元,你还敢吐吗?

  10月31日晨,秋雨绵绵,罗湖区莲塘人行天桥,一场追逐战正在发生。

  被追者是拎着青菜瓜果的小摊贩,追赶他们的是身着城管制服的人员。在一阵鸡飞狗跳的追逐中,也许是速度过快,一名城管队员不慎脚下一滑,在地上连打了几个滚,还差点撞倒早起买菜的莲花社区居民杜阿姨。“人家又没有犯法,就是摆点小摊,用不着这么拼命追吧。”城管队员从地上爬起来时,看到他身上破皮,杜阿姨没有同情反而有责怪之意。

  类似这样的场面在深圳经常上演,更严重者出现舞刀弄枪,城管队员被打伤或者打伤执法对象的新闻不断上演,以至于出现类似街道城管脱了市城管的裤子、当街自称“我就是土匪”、“火烧违建”等在全国都引起轩然大波的极端事件。

  为破解城管执法困境,作为深圳大规模赴新加坡考察学习的一部分,9月3日-7日,由深圳市城管局、深圳市法制办、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深圳市编办、深圳市改革办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城市管理执法考察组,前往新加坡进行为期5天的考察。

  考察期间,新加坡城市管理执法法律体系之完备,执行之有力严厉,以及在管理中的“市政理事会”制度等令考察人员感受颇深。

  城市管理交给民间

  深圳市城管局囊括了市政园林、环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其他地方由三个职能局才能管起来的功能,仅在城市管理执法职能一项,其执法范围就有9项之多,套用深圳城管自己的话说就是“城管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与城市管理权力过于集中相比,新加坡却将部分执法权放给一个民间组织―――市政理事会来管理。

  在新加坡武吉知马社区,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处长赵啸海详细了解了市政理事会的运作模式,令他颇感新鲜的是,新加坡城市管理的主体竟然是一个民间组织―――新加坡市政理事会,由它来负责新加坡城市管理中绝大多数的日常管理工作,它的职责类似于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主要负责对公共环境进行日常的清洁、园林保养、日常与周期性的维修工程、社区改进计划、中期翻新计划、建筑物日常管理与定期维修服务等,而与物业管理不同的是它属于法定机构。

  “它有点类似深圳街道办的一些职责,但又属于民间组织,人员都是通过公开选举或推荐产生,这种民间组织的特性使它可以获得授权后,行使政府管理职能,比如环卫、物业、小区内的乱摆卖的管理与处罚等。”赵啸海向本报记者介绍说。

  这种模式对深圳有没有实际参考价值?同时参与考察的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胡建农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市政理事会这样的民间机构让居民最能接受,也最了解情况,深圳同样可以考察对部分民间组织授权,从事一些轻微活动执法,避免城管“包打天下”。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发挥群众自身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性,同时又可以通过更为人性化的处理,缓和在深圳较为紧张的城管与被执法者的对抗性矛盾。赵啸海也认为对深圳同样可行,比如将目前的吐痰、随地扔烟头等处罚交给民间机构,不但可以降低行政成本,执法效果可能也会好很多。

  类似的授权深圳并非没有先例,如上个月取消的咪表管理,胡建农认为这就是一种政府授权民间管理的模式。不过,咪表管理后来闹得满城风雨并最终取缔,说明并不成功。然而,胡建农认为,咪表的失败并不代表民间组织参与政府管理的路子不对,不能因此泼脏水将孩子一起泼掉,将民间组织完全排除在政府公共管理之外。应该做的是从咪表的管理失败中总结教训,并加以完善。

  总理律师自觉交罚款

  众所周知,新加坡是一个高度法治的国家,素有“罚款城市”之称,在考察组进新加坡伊始,令赵啸海印象深刻的是,导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交待在新加坡的“禁条”:随地吐痰最高罚款1000新元(折合人民币5000元);行人乱穿马路最高罚500新元,严重者甚至可判3个月监禁;对于酒后驾车者,除扣分外,还可处1000-5000新元不等的罚款和六个月以下监禁,若重犯,罚款将升至3000-10000新元,可监禁一年之久。对乱扔垃圾者,除了经济和人身处罚外,还要责令其穿上“我是垃圾虫”字样的特制服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打扫卫生,并通过报章和电视予以曝光,令违法者斯文扫地,这些无不令考察组为之咋舌。

  深圳市法制办副主任胡建农还发现,新加坡法律之细超乎想象,以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例,政府对城市管理可以说做到了“无事不立法”,城市执法人员的每项工作都有法可依,而且操作性强。以《公共环境卫生法》为例,该法有上万条款,对街道清洁、垃圾与粪便、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商贩、有害废物、游泳池、管道、殡仪馆等有详细规定,如对车辆尾气超标行为查处,在新加坡,只要执法人员拍摄到行驶的车辆冒黑烟就可以处罚。

  “深圳这方面就存在不足,我们往往是立法的原则性强,有了法之后再搞规范配套,结果效果很难达到。新加坡城市管理成功的诀窍就是法制,其模式和经验也与深圳依法治市的理念相吻合。”胡建农感慨道。

  有法可依只是其一,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是有效保障。新加坡执法之严厉更是蜚声国际,1994年,新加坡地方法院对公共建筑上涂鸦的美国少年费伊做出鞭刑判决,甚至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求情也不给情面,最后坚持使用鞭刑。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的律师在给考察组讲课时介绍,自己收到罚单,都是很自觉地去交钱。在新加坡警察局考察期间,随同采访的一名记者问对方:如果被处罚的对象是有背景的,处罚会不会宽松一些?对方对这一问题竟然感到不可理解,他表示在新加坡无论是谁,有何地位,碰到开出的罚单,惟一能做的就是乖乖去交钱,没有人想到要走关系或后门。

  对此,参与考察的赵啸海反思,深圳多是采取经济处罚,对自然人的处罚不到位,结果出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因为没有后续处理措施,结果引发一系列暴力抗法事件。

  执法教育细致入微

  惩罚并不是惟一目的和方式,新加坡政府认为法制化的管理只能“治标”,要真正“治本”需要从根本上减少对城市环境的破坏行为,这就要依赖于广泛的宣传教育。

  令胡建农印象颇深的是,深圳不少法规往往就是在报纸上登一下,但长篇大论很少吸引人看。而新加坡的法制教育很重视前期的普及宣传,把与老百姓有关的全部罗列并说明,同时还针对不同的对象展开宣传,如“登革热”发生时,他们针对菲佣出了一些宣传图片,教她们在做家务中的细节,比如晾衣服的竹竿上容易积雨水,也是登革热的隐患,新加坡的图片中就教育菲佣要保持竿头的干燥。

  这种宣传带来的效果是,城市管理执法许多并不是执法者巡街所发现,更多是来源于群众的“报料”,虽然没有任何奖励,但群众投诉违法行为的意识和积极性都很高。

  ■争论

  小贩能否集中管理

  新加坡多数城市管理执法中的独特之处令考察组频频点头赞赏并已经试图采取“拿来主义”,但有一项“小贩管理局”却引起了争论。

  小商小贩曾是新加坡的管理难题,为此新加坡推行了小贩中心的做法,政府特设小贩局对113个小贩中心定点经营、集中管理,小贩需要领取牌照,并创立“犯规记分制”,视累积分数和时间等,分别采取暂时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对于这种管理模式,参加考察的法制办和城管局有不同的意见,在向深圳市政府提交的“作业”中,这一争议项也未写进考察报告当中。胡建农认为,深圳在小贩的管理上目前并不理想,不妨借鉴这一做法进行尝试,但深圳市城管局考察成员赵啸海则认为,小贩局和小贩集中管理在深圳根本行不通,深圳此前也曾经尝试过集中管理,但结果是搞一块乱一块,而且深圳目前并没有大量空地可供试验,最根本的是,小贩集中之后,食品的来源、卫生质量都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夜间烧烤的质量就难以保证,深圳“清无”行动中就清出很多无证无照摊挡,如果再用公共设施从事不符合深圳实际。

  考察已经结束,报告已经提交,深圳下一步在城市管理上会有何举动?深圳市城管局相关人士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正在细化中,短期内不会有具体的举措出台,深圳市法制办则表示,会在近期对深圳所有涉及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进行梳理,缺乏的要制定,原有不适应的要修改,同时在修改中尽量明确、具体、详尽、可操作,并在执行评估上下功夫,通过层级监督,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执行。

  ●下期预告:在公务员管理方面,深圳与新加坡、香港存在巨大差异,有些差异是基础性的,有些是具体管理方式上的。8月底至10月,深圳市政府组织的赴新加坡大规模“跨海取经团”,还临时增加了“政府法定机构及公务员管理”考察组。这个考察组赴新看到了什么,学到了什么?明天请看《深圳突围》系列三《再造深圳》之公务员管理篇。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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